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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阳市第五人民医院委员会
关于印发《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09-10 点击次数:

 

 

安五院党〔2018〕18号

 

中共安阳市第五人民医院委员会

关于印发《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院各支部、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在我院落地生根,按照市纪委有关要求,在我院部署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强化“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一案双查”,严查快办、严肃问责,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持续形成高压态势;紧盯明目张胆、顶风违纪行为和“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新动向,建立巡视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不断提高监督实效;持续加大整治力度,层层传导压力、夯实“两个责任”,推动我院党委以及相关职能科室抓好分管领域作风纪律建设,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加强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制度化建设,坚持经常性监督检查制度,不断巩固深化我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二、整治重点

(一)院党委、各支部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疏于整治,尤其是“两个责任”“一岗双责”旁落虚化、履行不力等问题。

(二)对中央、省委巡视交办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线索处置不及时、问责不到位等问题。

(三)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尤其是六类突出问题(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务接待等顶风违纪问题;不吃公款吃老板、参与老板吃请乐此不疲等“四风”隐形变异问题;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和私车公养;违规大操大办等问题),以及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未经批准题词题字造成不良影响等其他问题。

三、方法步骤

按照市纪委统一要求,专项整治从2018年8月28日启动,至10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8月28日至9月10日)

1.院党委、各支部自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履职尽责情况。全面自查2016年以来研究部署、监督检查、问责处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情况,以及整治重点内容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报告;重点看责任意识是否牢固、日常监管是否到位、问题处置是否严格;院党委和各支部要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就自查自纠阶段整体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领导班子要把自己摆进去,紧扣个人分管领域开展剖析,形成个人剖析材料。

院人事、财务、审计、办公室等职能科室,全面自查2016年以来落实奖金和津补贴发放、公务接待、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因公出国(境)等制度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和监督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重点看配套制度是否有效管用、问题风险是否及时发现、监管职责是否充分发挥。

2.对中央巡视组交办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线索,要及时处置、严肃处理、按期办结。坚决防止不痛不痒、轻描淡写,搞象征性处分。

 

3.对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十三类具体问题,特别是六类突出问题,深入督导检查,建立问题台账,逐项整改、逐一销号,着力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二)监督检查阶段(9月10日至10月10日)

1.各职能科室在分管领域牵头开展监督检查。院人事、财务、审计、办公室等职能科室要担负起业务管理部门主体责任,按照有关制度规定,牵头在本院开展奖金和津补贴发放、公务接待、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公务用车(含私车公养)、办公用房、因公出国(境)等情况监督检查。

2.院纪检监察室开展明察暗访。紧盯“关键少数”和重点领域,对内部食堂开展暗访检查、对财务账簿进行随机抽查,着力发现并查处一批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工作日饮酒、违规公务接待、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车私用和私车公养、不吃公款吃老板、办公用房等典型问题。

(三)整改深化阶段(10月10日至10月31日)

1.院党委要深刻反思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领导弱化、责任淡化、监管虚化等问题,明确主攻方向,明确纪律红线,建立常态化督导检查制度,形成监督合力。

2.院纪检监察室要强化监督检查,健全完善“月检查、季分析”机制,着力发现监管盲点、工作死角,对监督不力、问题频发、制度不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落实虚化的科室和个人要严肃追责问责,提高监督实效。

3.要坚持以案促改,精选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典型案例,剖析成因、通报曝光,使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知敬畏、明规矩、守底线。

4.院党委应认真总结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对存在问题要认真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制定整改计划,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总体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进一步提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主动性、积极性;院纪检监察室要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作为重中之重,充分发挥“监督的再监督”和“检查的再检查”作用,督促相关职能科室履职尽责、有效作为;各职能科室要主动融入、全力配合,加强业务监管,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明确职责分工。纪检监察室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鼓励引导党员、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统筹协调,确保专项政治总体工作有序推进,织牢织密“四风”监督网。

(三)严肃执纪问责。院纪检监察室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坚持依纪依法文明办案,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能因违纪人员级别低、情节轻、数额小而轻视放纵,对落实“一案双查”不到位的,要倒查追责、从重处理。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