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是为官之本
“廉”是为官之本
■王志轩
“廉”是一个形声字。其中的偏旁“广”(读yǎn),特指古代的一种高大房屋,另一个偏旁“兼”标识字音。“廉”的本义是古代堂屋的边角。例如古代文献《仪礼·乡饮酒礼》记载“设席于堂廉”,意思是在堂屋的侧边摆设坐席。《说文解字》:“廉,庂也。从广,兼声。”
“廉”的引申意义是人的品格有棱角而且严厉,说的是一种坚持原则、认真严肃的态度。例如《论语·阳货》:“古之矜也廉。”朱熹对此解释说:“廉,谓棱角峭厉。”类似的例子,再如成语“砥砺廉隅”。其中“砥砺”原指磨刀石,引申为刻苦磨炼的意思;而“廉隅”的本义为物品的棱角,借以表达人的品行能够坚持原则,一丝不苟。
屈原在《楚辞·招魂》中说:“朕幼清以廉洁兮。”东汉学者王逸对此注释:“不受曰廉,不污曰洁。”所谓“不受曰廉”,是指不接受不应该得到的利益或好处,“不污曰洁”是自觉地抵制来自外部的污染或腐蚀。因为人一旦接受了不应该得到的好处,下一步必然会丧失原则,“贪赃”者必然“枉法”;人一旦受到了外部的腐蚀,必然会改变原本高洁的品德,“受贿”者必会“同流合污”。
简单来讲,所谓“廉”,就是不贪赃、不放弃原则,它的反义词就是“贪赃枉法”。俗话说:吃人嘴软,拿人手短。一旦接受了不义之财,就会违背原则甚至违反法纪为别人提供各种“便利”,那就滑向了“廉”的反面——“贪”的深渊。
古代的君子,非常重视“廉”的修养。《孟子·滕文公》:“陈仲子岂不诚廉士哉?”朱熹对此解释说:“廉,有分辨,不苟取也。”这也正如孔子所说的:“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
我国自古重视对官员廉洁从政的要求。例如古文献《周礼》记载了对官吏进行考核的六条标准,也就是“六廉”。“六廉”是指考察官吏的廉善、廉能、廉敬、廉正、廉法、廉辨。“六廉”标准,不仅要求官吏拥有六个方面的能力,还把“廉”作为各种能力的基础。这样的“六廉”观,对我国廉洁文化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例如苏东坡专门写过《六事廉为本赋》。“廉”长期是我国古代官吏考核的基本准则。可以说,“廉”是为官之本。正如《晏子春秋》所记载:“廉者,政之本也。”
西汉董仲舒《春秋繁露》说:“至廉而威。”清正廉洁才能树立威信。
清代名将陈化成,长期担任福建水师提督。他生活俭朴,吃粗茶淡饭,住普通民居。《清史稿》记载,陈化成“与士卒同劳苦,风雨寒暑不避”。他巡阅台湾时,轻车简从,严拒铺张迎送,拒不收受地方官员馈赠的礼物,也明令禁止部下收受百姓的一针一线。当时的人们称颂他为“廉将”。
陈化成深得官兵拥戴,所以将士一心。鸦片战争期间,陈化成带领亲兵数十人,坚守吴淞口西炮台,开炮数千发,重创英国侵略者的舰队。无奈终因清廷腐败、两江总督临阵脱逃、清军弹药补给不济,陈部孤立无援,伤亡惨重。陈化成身受重创,最后率领将士与蜂拥而至的英军白刃肉搏,战至最后一息,壮烈殉国。事后民众沿途哭奠,感人至深。如今,在厦门的陈化成墓园内有一尊他的戎装铜像。他目光炯炯望向海疆,右手拔剑欲出,仿佛仍要奔赴前线杀敌。他的廉洁和爱国精神激励了一代又一代人。
铁面无私“包青天”是大家耳熟能详的历史人物,他的崇高威信也源于廉洁的品德。有文献记载,包拯曾在端州任职,期满乘船离任。端州的特产端砚,是当时的贡品。当地百姓因为感念包公的恩德,为表心意,就偷偷通过包拯手下人转赠了一方端砚。船开不久,包拯知道了砚台的事,严斥了手下,并将端砚抛入江中,这就是“不持一砚归”故事。包拯在向皇帝进言的《乞不用赃吏疏》中写道,“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表达了“廉”“贪”不两立的思想。包拯还订立了家训,要求后代子孙,如果有做官的胆敢贪赃枉法,活着不准回家,死后也不准葬入祖坟。
两千多年前,春秋时期一位宋国官员说:“我以不贪为宝。”古往今来,有无数官吏以“不贪”为至宝,以“廉洁”为根本,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熏陶中,坚持清廉自守的精神品格。时代在发展,世事有变迁,但廉洁永远是为官的根本品格,也是共产党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鲜明底色。
(来源:解放军报)